案例一:2024年11月中旬,網民謝某某為吸引關注,在多個網站上散布“車企收購”等不實信息,并發布利用AI軟件制作的虛假“股權分布圖”,對相關企業正常經營造成負面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網民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2025年2月中旬,網民徐某為發泄個人情緒,冒充某車企公司員工,在網上杜撰發布不實信息,并編造“身邊就有3名同事被HR約談”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熱議,對相關企業正常經營造成負面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網民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2025年4月上旬,網民周某為吸引關注,網上發布一段外地火災視頻并編發“舒城蜜雪著火了”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造成當地居民恐慌。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網民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四:2024年10月下旬,網民陶某某為發泄個人情緒,多次在網上編發某連鎖超市“蔬菜肉類有問題”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和對該超市食品安全的擔憂,對該超市正常經營造成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網民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五:2025年1月上旬,網民陳某為吸引關注,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網上編發“前兩天濉溪某小區有個小孩往化糞池扔炮竹被炸死了”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熱議,造成負面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網民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六:2025年1月下旬,網民宋某為吸引關注,網上編發“發生交通事故,受傷40多人”虛假警情,引發網民關注、熱議,造成負面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網民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七:2025年3月上旬,網民徐某為吸引關注,網上編發“小吃街有餐飲老板感染艾滋病”謠言信息,引發當地網民關注、熱議、恐慌,對相關餐飲商戶造成不良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網民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八:2025年5月中旬,網民朱某為吸引關注,網上編發“馬上要泄洪了”“大閘水滿了,要放水”謠言信息,引發當地網民關注、熱議、恐慌,造成負面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網民予以行政處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對于編造、散布虛假信息
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
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網絡空間
素材 | 安徽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