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綿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全文如下:
2024年11月5日19時50分許,綿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塘汛派出所接男子趙某某報警稱,經開區塘汛街道某電瓶車經營店外發生糾紛。
塘汛派出所接警后,迅速派出民輔警趕往現場處置。經了解,該警情系報警人趙某某與其前妻張某某因孩子撫養權發生爭執。在民警現場調解過程中,張某某情緒激動,上前奪取一名輔警左側腰間佩戴的警棍,被處警民警即時控制并帶離現場。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張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綿陽市經開區分局
稿件來源: 發布時間:2024-11-11
11月9日,綿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全文如下:
2024年11月5日19時50分許,綿陽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塘汛派出所接男子趙某某報警稱,經開區塘汛街道某電瓶車經營店外發生糾紛。
塘汛派出所接警后,迅速派出民輔警趕往現場處置。經了解,該警情系報警人趙某某與其前妻張某某因孩子撫養權發生爭執。在民警現場調解過程中,張某某情緒激動,上前奪取一名輔警左側腰間佩戴的警棍,被處警民警即時控制并帶離現場。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張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綿陽市經開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