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10時,網民李某在新浪微博發布不實不當言論。24日晚22時,正值除夕夜,蘭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先鋒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將微博發布者李某在其家中抓獲,并移交常住地派出所城關分局臨夏路派出所。經訊問,李某對其在微博上發布關于疫情的造謠信息等事實供認不諱。公安部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李某處以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1月23日10時許,東鄉縣的馬某在“快手”視頻中發布一段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不實言論視頻,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發現警情后,東鄉縣公安局網安大隊聯合坪莊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并于當晚將馬某依法傳喚到案。經訊問,馬某對自己在“快手”上散布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馬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警方重申,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于編造、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希望廣大網民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環境,團結一心,共同抗擊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