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省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防止疫情擴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我市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請近1個月從武漢來蘭、返蘭的人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動居家隔離14天,14天內不要走親訪友、不與外人接觸。14天內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癥狀,請第一時間戴好口罩到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并主動告知醫生武漢旅居史。14天后如無癥狀可解除隔離。
二、一旦家里有人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癥狀,要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就診,并講清近期接觸情況,為醫療機構科學及時診斷治療提供有效信息。
三、避免到封閉、空氣不流通的公眾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不與武漢返鄉人員密切接觸,有出游計劃的盡量改變行程,不要到武漢等地旅游。近期與武漢來蘭人員或在外地與武漢人員接觸過的人員請主動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鄉鎮衛生院進行登記,并密切關注個人身體狀況。
四、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減少和取消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1月23日起,全市所有宗教場所的大型活動全部取消(包括寺廟及其他相關場所的新年祈福等活動)。春節期間,暫緩舉辦大型文藝展演、展覽及聚集性群體文化活動。
五、保持良好衛生習慣,注意家庭衛生,定時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勤曬衣服和被褥等用品。注意個人衛生,外出時戴口罩,咳嗽或打噴嚏時請注意遮擋,減少飛沫傳播,并及時用洗手液和流動水洗手,或用含醇消毒劑進行手衛生。
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可防可治,不必驚慌。任何疫情信息都要以官方渠道發布為準,不相信也不轉發無確切來源的相關信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3日
(來源: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