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甘肅省食安辦、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衛計委、省食藥監局等10部門轉發了國務院食安辦等10部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謠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省食安辦等10部門要求,凡沒有事實根據或者缺乏科學依據的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均可判定為食品安全謠言;網站要加大自查自糾力度,實行全方位全流程把關,凡經權威部門認定的食品謠言,一經發現,應立即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公安機關接到食品安全謠言報案后,應當依法嚴厲懲處謠言制造者和傳播者。
通知明確,要及時組織辟謠,謠言涉及的當事企業是辟謠的第一責任主體。對謠言明確指向具體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責成相關企業發聲澄清;指向多個企業或者沒有具體指向的,要組織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謠言傳播,并采取適當方式澄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