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高速口將查車內是否攜帶滅火器和三腳架,如未攜帶則罰200元記6分。”連日來,這條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瘋狂傳播,并引起廣泛關注,許多車主甚至開始置辦滅火器。7月5日,甘肅公安交警發布長微博回應稱,機動車內需攜帶滅火器和三腳架這一規定,在很早以前就通過法律法規明文的形式確定了下來,交警部門對此也一直在進行常態化的監管。所謂7月1日開始檢查的說法,是十足的謠言。
公安辟謠
7月1日并未安排檢查滅火器三腳架的統一行動
記者了解到,甘肅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沒有在7月1日安排這樣的統一行動。相關負責人表示,路查路檢是交警的常態化工作,對于安全設施不全的車輛來說,每一天都有可能被查處。
甘肅公安交警在“權威辟謠”的微博中介紹說,汽車三腳架的正確叫法是三角警告牌。根據規定,汽車應裝備符合GB19151規定的三角警告牌,并在車上妥善放置。如果發現未攜帶三角警告牌,將按照“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進行處罰,罰款200元,不記分。國家規定,中型及以上客車和危險運輸車強制要求配備滅火器,車輛如果沒有隨車攜帶滅火器,將罰款200元,但不記分。
交警提醒
三角警告牌損毀或丟失請及時購買
交警提示:三角警告牌現在一般都隨車放在后備箱,如果車輛發生故障和交通事故后,必須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雙閃燈),并在車后來車方向按規定擺放三角警告牌(城市道路白天50米,夜晚100米;高速公路白天150米,夜晚250米),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如果沒有擺放,交警可以處以罰款200元,并記3分。由此可見,三角警告牌是相當重要的。如果你的三角警告牌損毀或丟失,請及時購買。
雖然對于大部分私家車而言,車載滅火器不是強制配備的,但夏季是機動車自燃的高發期,一旦發生車輛自燃,車載滅火器可以在第一時間撲滅火災減少損失。所以,有條件的話,配備車載滅火器還是挺有必要的,畢竟行車安全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