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記者從烏市熱力總公司、新疆廣匯熱力有限公司等大型熱企了解到,公司并未接到任何采暖費下調的通知。
據悉,烏市取暖費自2003年起一直為22元/平方米,并非22.5元/平方米。而且關于采暖費下調的謠言幾乎每年都會出現,而且大多與煤價下降有關。
市熱力總公司辦公室主任袁志健介紹,暖氣費下調的消息一般出自內地,源于煤價下跌,但烏魯木齊已經全部改為天然氣供暖,不存在成本降低的情況。“天然氣供暖成本比燒煤成本高很多,現在企業保證供熱都要靠政府補貼一部分,降價會加大企業運營壓力。”
據悉,每年烏魯木齊市委、市政府都要補貼大量資金才能保證各熱企可以正常供暖。烏市供熱行辦提醒市民,如果用戶不及時繳納采暖費將影響供熱單位的正常經營,并造成相關區域的供熱不穩定。按照《烏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采暖費應在合同約定期內繳納,用戶不按合同約定期繳納采暖費的,供熱單位可從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約定收取滯納金,并依法追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