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發布會現場
一、事件緣由
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系武威市涼州區民營企業,創建于1987年,原廠址位于武威市城區。2010年,該公司為滿足升級改造的需要,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污染物對周圍人居環境的影響,按照武威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實施年產30萬噸淀粉、12萬噸谷氨酸、18萬噸發酵肥、污水廠搬遷項目,現廠址位于武威市涼州區發放鎮沙子溝村。2015年3月12日,群眾舉報的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向沙漠排放生產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被查實。
二、處置情況
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環境違法事件調查處置工作,主要領導正視問題、態度堅決,在京參加全國“兩會”的省委書記王三運和省長劉偉平在第一時間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情況、分清責任、嚴肅處理、決不姑息、以儆效尤。省政府立即成立調查處置領導小組進行調查。
在事件調查處置過程中,環境保護部自始至終對事件的處理高度重視,給予了精心指導。省委省政府始終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回避遮掩問題,直面社會和媒體輿情,主要領導同志及時掌握調查進展情況,親自進行安排部署,召開省委常委會2次、省委專題會2次,省政府常務會2次、省長辦公會1次進行專題研究。省委省政府領導先后作出多次批示,提出明確要求。
榮華公司環境違法事件發生后,為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進一步落實中央關于沙漠污染防治的有關要求,省政府下發《關于印發沙漠周邊區域涉水排放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關于切實加強沙漠(戈壁)周邊工業園區和涉水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逐一排查工業園區和涉水企業,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事件情況,回應社會關切。
為準確評估此事件對沙漠造成的環境損害,委托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北京師范大學牽頭開展第三方環境調查和損害評估,結論為:榮華公司環境違法事件造成的沙漠污染面積為265.85畝,污染土方量62.51萬立方米,環境調查和環境損害價值為356萬元;污染區域地下水中污染物濃度沿地下水流方向呈降低趨勢,下游20米處有超過地下水質量三類標準的情況,100米處均未超過三類標準;生產廢水排放區域內主要污染物含量低于環境風險篩選值,該區域遠離水源地、居民聚居區和農業用地等環境敏感目標,生態環境風險可控;污染區域內的土壤與地下水環境可以修復。
為科學指導生態損害修復工作,省環保廳及時編制了《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廢水排放影響區域土壤修復與地下水防控技術指導方案》、委托北京建工環境修復股份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廢水排放影響區域土壤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技術方案》、北京師范大學編制完成《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廢水排放影響區域地下水污染自然衰減修復方案》,并通過了以國家有關單位專家為主的專家評審和省直有關單位參加的部門聯審。目前,損害修復工程已開始實施。
三、事件性質
這是一起在新環保法實施、省委主要領導親自調研督查提出嚴格要求、省政府主要領導致信各市州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指出轄區內環境保護工作存在問題要深入排查整改之后,在全省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期間,因榮華公司法治觀念淡薄、環保主體責任缺失、頂風違法排污,地方政府重視不夠、抓落實不到位,環保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一線執法人員失職瀆職導致的環境違法事件,社會影響惡劣。
四、責任認定
按照實事求是、客觀準確、公正公信的原則,省委省政府提出責任認定和處理意見,并得到國家有關部委的認可。調查認定,榮華公司在未建成污水處理站厭氧設施、配套建設冬季廢水貯存池、事故應急池及同步安裝廢水在線監測系統的情況下,未經批準擅自試生產,私設暗管向沙漠排放生產廢水,對此次事件負主體責任;武威市委、市政府負重要領導責任;涼州區委、區政府負主要領導責任;省環保廳負重要監管責任;武威市環保局負主要監管責任;涼州區環保局負直接監管責任。
五、處理意見
依據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對榮華公司6項違法行為共處罰款300.31萬元,追繳排污費18.06萬元;涉案生產項目已停止生產,主要生產設備和排污設施已查封;責令承擔環境調查和損害評估及相關費用;責令按照治理和修復方案,按期完成被污染沙漠治理和修復,并承擔全部費用。榮華公司董事長涉嫌環境污染罪已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污水處理廠廠長、副廠長被行政拘留。
武威市委、市政府和省環保廳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并在全省進行通報批評;涼州區委、區政府向武威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書面檢查,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
對14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武威市委、市政府和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給予武威市分管副市長、省環保廳分管副廳長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涼州區委主要負責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涼州區政府分管副區長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武威市環保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武威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和免職處理;涼州區環保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給予涼州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涼州區環境監測站站長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處分。
六、事件教訓
此次事件的發生,暴露出全省在生態和環境保護工作上還存在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門法治觀念、規矩意識不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然存在,執法不嚴格、監管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工作程序不規范,特別是還沒有真正算清算明算好政治賬、生態賬、民心賬和大局賬;部分企業法治觀念淡薄,不遵法、不守法。確實需要全省上下引以為戒,舉一反三,以痛定思痛的態度找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徹底整改問題,從思想上、作風上、制度上、措施上、體制機制上全面改進,持續保護和建設美好家園。
七、整改措施
一是嚴格按照權威機構提出的技術方案,限期完成受污染區域的生態修復工作。二是榮華公司全面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三是武威市、涼州區政府按照“環境績效、投資效益、管理效力三效統一”的原則,對沙漠地區污染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建立部門、企事業單位各司其職的長效機制,落實轄區內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和措施。四是在全省范圍內繼續深入開展環境問題和隱患排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健全完善環境問題信訪舉報辦理、有獎舉報等工作制度,扎實開展全省環保大檢查和“回頭看”工作。五是武威市、涼州區環保局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公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和信息,組織開展轄區內執法監管工作。六是通過對榮華公司環境違法事件的嚴肅處理和向社會公開,使各級各部門深刻認識此次事件對甘肅形象和聲譽帶來的負面影響,認真汲取教訓。七是各級各部門牢固樹立生態和環境保護理念,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不斷強化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和高度重視民生問題的意識。八是各級各部門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以這起事件為反面教材,開展警示教育,持續轉變工作作風;認真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機制。九是加強全省特別是市、縣兩級環保隊伍建設,不斷提升環保干部的業務能力和執法監管水平。十是繼續加強對《環境保護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全面提升各級政府、環保等部門相關人員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